近日,中共临沂市委、临沂市人民政府通报表扬了2018年度市级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。我中心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。这标志着我中心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巨大进展。
近年来,在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文明办和市卫计委党委的正确领导、关心指导下,中心以精神文明创建为契机,紧紧围绕院前急救工作,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,确保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到人、不遗不漏。通过中心全体职工不懈努力,文明单位创建和精神文明实践活动扎实开展,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效。先后荣获市模范先进集体、巾帼文明岗、青年文明号、工人先锋号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。
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我中心将再接再厉,勇于开拓,不断创新,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精神内涵,为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立新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