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定点医疗机构:
根据《临沂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》、《临沂市医疗急救中心(站)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(试行)》以及《临沂市院前急救工作规范》等有关规定,我中心于2011年12月26日至28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院前急救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实现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全市全覆盖,各项急救任务圆满完成。在我中心、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,于2011年12月实现了院前急救网络全市全覆盖的目标。目前全市共设有48家急救站点,其中3家急救中心、27家急救分中心、18家急救站。2011年全市共完成10次大型的应急演练、12次保障服务任务,中心共接到呼救电话283204次,实际派车62765次,救治伤病员57385人次。
(二)急救工作日臻规范。各急救站点基本上能够执行《临沂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组织较健全、管理较规范;急救出车快速及时,能够保证白天3分钟内,夜间5分钟内出车;硬件建设不断加强;急救车辆标识较规范,急救车使用基本上符合要求;车辆途中对伤病员的伤病情处置较及时规范;院前急救工作制度健全,各项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。
(三)急救技能整体提高。在医疗技术考核中,整体表现良好,多数医务人员技术操作规范、抢救器械和设备使用熟练,急救知识掌握全面,医护配合较为熟练、默契,协同抢救能力强。
(四)急救服务更加周到。绝大多数定点医疗机构在重视提高院前急救水平的同时,也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,提高了服务质量。各定点医疗机构能够要求医护人员在出诊的过程中主动联系病人,进一步确认事发地点并指导自救;对于一些三无病人、醉酒的病人及弃婴等能够进行及时抢救;能够及时转诊急危重病人等。
(五)急救培训、演练、保障服务工作圆满完成。多数定点医疗机构都能按时、足额参加中心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,保证院前急救工作更加规范;多次出色的完成急救演练、保障服务等急救任务。
(六)应急救援预案逐渐完善。多数定点医疗机构重视应急救援工作,应急预案完善、应急物资储备充足、应急队伍整齐等,保证紧急救援及时、高效。2011年共完成了10多起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或不足
(一)院前急救秩序尚不够规范。不少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出车单元配备不足、急救人员服务态度不好、转运途中抢救措施不得力、收费不规范及不尊重病人意愿等。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仍然设置“120”以外的急救电话,还存在着一起事故有几家医院赶往现场的现象,影响了急救工作秩序,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,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急救行业的整体形象。
(二)急救中心(分中心)、站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。有的急救中心(分中心)、站科室设置不全,标识不清,急救流程不够合理;个别急救站点人员着装不统一,少数急救站点急救车辆标识不规范;防冻、防滑、防雨、防化等设备普遍缺乏。
(三)急救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。少数急救站点人员配备不足,特别是出车人员配备不齐,出诊医师不具备执业资格,工作年限不符合要求等;有的急救站点虽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,但是由于工作量增大,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急救工作需求;有的急救站点外科医师不固定,轮转较频繁且培训不到位;在急救技术操作考核中,个别急救站点的医务人员技术掌握不熟练,急救设备使用不熟练,爱伤意识淡漠,医护之间配合有时不够默契等。
(四)急救车辆、车载及抢救设备不足。个别急救站点实际仅有一台救护车承担急救任务;有的急救站点车辆信息和实际不符;少数急救站点车载设备严重缺乏,无车载除颤仪或除颤仪已无法使用,呼吸机过于陈旧,已无法正常使用,部分急救站点救护车上未配置铲式担架,车载通讯设备不足;随车药品种类不全等。
(五)诊疗常规执行不严格。个别急救站点出诊医师执行诊疗常规不严格,存在查体不仔细、现场处理不当、转运途中不观察、不处理的现象;心电图记录不规范,无医师签字;院前急救病历存在涂改、缺项、漏项、主诉与诊断不符等问题。
三、整改要求
(一)要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,进一步抓好规范管理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《临沂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标准配齐配足急救车辆、随车器械、急救物品、通讯设备,确保急救工作“全天候”运转;要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人员配置,保证院前急救需求;要落实院前急救人员待遇,进一步稳定院前急救队伍;要设立专门的网络设备维护人员,保证急救指挥网络的畅通;要强化“三基三严”训练,增强医、护、调度人员的协调配合意识,进一步提高抢救能力;要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,杜绝私自出车。
(二)要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医疗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。要严格执行诊疗常规,及时、规范、认真地书写院前急救病历。急救医师要及时、科学的实施现场救治。院前死亡病人,要做好心电图等相关信息的记录。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做好对下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工作。
(三)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强化责任,确保网络平稳运行。医疗急救工作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,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,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,对照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确保院前急救网络平稳运行。要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行为,确保我市院前急救工作健康发展,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